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培养我院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条例。
一、综合测评项目组成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包括学业成绩、素质拓展测评成绩、成果奖励成绩和违反校纪校规处罚成绩四个部分。
学业成绩占综合测评的70%,素质拓展测评成绩占综合测评的30%,成果奖励成绩为附加成绩直接加入综合测评最终成绩,违反校纪校规处罚成绩直接从综合测评最终成绩中扣除。
素质拓展测评部分分为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业创新、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技能培训及其他等六大类组成,具体详见“素质拓展测评项目”。
二、操作办法及流程
(一)制定个人素质拓展计划:
(二)素质拓展项目考核方法:
(三)、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
每学期开学时测评上一学期的成绩,时间区间为上一学期开学注册日始至本学期开学前一天止。活动以开展时间为准,证书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70%+素质拓展测评成绩*30%+奖励成绩- 处罚成绩
学生的学业成绩计算方法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学分制课程修读管理规定》。
(1)若所选总学分在10分或10分以下:
素质拓展测评成绩=Σ(j项目成绩×j项目学分)/10
(2)若所选总学分在10分以上:
学生在选择的总学分里自主选择成绩较高的n(n>10)分项目(含必修项目),然后
素质拓展综合测评分=Σ(j项目成绩×j项目学分)/n
按照奖励成绩相关规定,直接记入总分;
按照处罚成绩相关规定,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四)、成绩审核确定
三、综合测评成绩适用范围
1. 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将作为各类奖学金评选的主要依据;
2. 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将作为学生选专业的重要依据;
3. 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将作为毕业生就业时向用人单位推荐的重要依据。
四、其他说明
1. 本条例于2014年4月26日由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通过,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由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办负责解释,原相关条例相应废止;
2. 学生素质拓展项目的认证工作由院团委负责,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审核完后由院学生综合事务办公室负责备案。
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1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