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院关于本科生班主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位班主任老师:
为了更好的管理、考核本科生班主任工作,并对表现优异的班主任予以合理嘉奖,现制定以下班主任考核方案:
一、考核办法
年级组长、年级思政共同考核,以优秀、良好、合格三档对应的具体标准考核班主任工作。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优秀”者,除班主任基本工资外另配1000元奖金, “良好”者获得500元奖金,“合格”者获得班主任基本工资;“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除班主任基本工资及奖金外,在日常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可直接获评考核“优秀”;出现重大失误者,年级组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当学年获评考核“优秀”的资格,情节严重者在当月工资中予以一定额度的罚款。
二、考核标准
(一)优秀
1. 准时、积极参加每次班主任例会
2. 积极参加每次例行查寝工作,并能在学生课余时间主动走访寝室
3. 及时完成分管思政布置的各项工作,反馈及时,工作有主动性
4. 所分管的班级班风融洽、学风良好,班主任自身能向学生传递积极、正面的影响
5. 基本业务素质过关,能够自行回答学生关于选课、教学、奖勤补贷等方面的问题
6. 能有效落实年级思政布置主题班会内容,并自行准备与本班相关的特色内容
7. 能熟悉掌握班级每位同学的情况,并定期自行走访寝室
8. 能主动帮助班级学业困难的学生,并定期主动与学业困难学生家长联系
9. 熟悉班级贫困生情况,了解每位贫困生的受助情况和参加勤工助学的情况,并主动与分管思政教师反馈
10. 准时完成每次监考任务,并严格遵守监考纪律
11. 能主动参加班级同学组织的集体活动
12. 认真撰写《班主任工作月报表》,且能在月报表中体现自己对于工作的思考及探索
(二)良好
1. 准时参加每次班主任例会,如有特殊情况会事先请假
2. 基本每次都能参加例行查寝工作
3. 工作主动性较强,能及时反馈思政布置的各项工作
4. 对于学生询问的各类事务性问题能主动咨询分管思政,并向学生解答
5. 可以较好地完成每次主题班会的规定内容
6. 熟悉班级同学的学业成绩,掌握班级贫困生情况,能协助思政教师做好学生谈话和家长沟通
7. 能顺利完成监考任务
8. 能积极参加班级同学组织的集体活动,熟悉班级同学,并能给予思想引领
9.认真撰写《班主任工作月报表》
(三)合格
1. 能按时参加班主任例会,不能参加时会事先请假
2. 能参加例行查寝工作
3. 能落实思政布置的各项工作,较好掌握各项工作的反馈时间
4. 能将学生对于各类事务性工作的疑问传达给思政教师
5. 可以自行组织主题班会并基本完整地传达年级组的各项规定工作
6. 熟悉班级同学,能完成学业成绩以及贫困生情况的排摸工作
7. 能顺利完成监考工作
8. 能及时上交《班主任工作月报表》
(四)不合格
1. 经常无故缺席班主任例会
2. 对年级组的工作参与度不高,难以自行落实分管思政布置的各类工作任务
3. 经常因为个人原因造成通知发送延时
4. 对班级同学不熟悉,个人缺乏组织班会或与学生单独沟通的能力
5. 不能及时上交《班主任工作月报表》
(五)突出贡献
1. 积极参与征兵动员工作,并成功送兵入伍
(六)重大失误
1. 监考迟到或直接缺席
2. 因个人原因未及时落实年级组规定工作,并且没有向分管思政报备,造成学生遗漏信息或错失重要通知
3. 其他
三、具体实施
1. 每年度征兵工作结束后,电院学生综合事务办会根据入伍名单给出当学年可直接获评考核“优秀”的班主任名单,且这些班主任具备优先获评上海交通大学校级“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的资格。
2. 班主任日常工作中“是否有重大失误”的考核由年级组长落实,如出现重大失误,需在年级组内部通报批评,并报学生综合事务办知晓,必要时由学生综合事务办予以班主任当月工资的扣减。
3. 每学年进行一次班主任工作考评,各年级组长带领年级思政,对照上述“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标准,评出本年级考核“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班主任名单。其中大一、大二年级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20%,“良好”的比例不超过30%;大三、大四年级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10%,“良好”的比例不超过20%。
4. 因成功送兵入伍而直接获评考核“优秀”的班主任不占本年级考核“优秀”的指标。
5. 本考核办法自2016年9月开始实施。
电院学生办
2016.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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