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术之星】关于开展上海交通大学“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的 通知
为稳步推进“学在交大”改革,鼓励广大研究生同学养成学术志趣、提升学术能力、恪守学术道德,学校拟在全校研究生中开展“学术之星”评选活动,通过评选研究生学术先进典型,发挥朋辈榜样引领作用,营造良好学术氛围。本活动由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与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主办,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会承办。为更好地推进评选工作,特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1. 必须为具有上海交通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2. 应具备优秀学术素养与高尚品德,并在上海交通大学攻读研究生期间取得突出学术成果。
3. 研究生学习阶段未出现学位课程考核不合格、受校纪校规处分等各类不适合参评本项荣誉的负面情况。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符合以上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均可报名参评,并按要求填写附件中的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详见附件)。
书面纸质版申请材料要求提交1份,需经申请人签名、导师签字,并于2016年10月10日前提交至电信群楼3-103宋奕青老师;相应的电子版申请材料需发送至邮箱:songyq@sjtu.edu.cn。
申请材料提交说明请见附件6。
三、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2016年“学术之星”评选活动将于9月至12月进行。根据评选工作计划,初步的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如下:
9月至10月,报名申请及材料审查阶段,院系推荐;
11月,初评阶段。按“理科类”、“工科类”、“人文社科类”和“医学类”分四个组别进行匿名专家通讯评审,推选出20名候选人。
12月,会评阶段。由评选学术委员会组成评委团,组织现场答辩,并综合考量申报材料情况,确定10名“学术之星”人选和10名“学术之星”提名奖人选,并予以公示。
12月底,举行颁奖仪式及分享会。
四、评选组织机构
为顺利推进评选工作开展,研究生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研究生会共同成立评选工作组织委员会。初步的组委会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王亚光、林立涛
委员:杨根科、彭志科、樊琳、刘黎、胡艳丽、侯宗胜、张仁伟
秘书处成员:尤煜龙、姚又华、李文宇、张兆瑞、詹洁、周奇
五、荣誉及奖励形式
1. 获奖者将被授予上海交通大学“学术之星”或“学术之星”提名奖荣誉称号。学校为每位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每位研究生在校期间仅能获得同等奖励一次。
2. 获奖者将获全额资助参加国际高水平学术交流(学术会议等)1次。资助条件和国际学术会议标准参照研究生院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关于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工作的更多信息可详见附件7。在评选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或疑惑,均可与组委会以下人员联系:
宋奕青:13916874294,songyq@sjtu.edu.cn
主办单位: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指导委员会
承办单位: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会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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