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申请组织关系转出流程说明
党员申请组织关系转出流程说明
1.提交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申请
请本人点击以下链接或扫描二维码提交转出申请
https://ssc.sjtu.edu.cn/f/0fb8eb6d
其中“接收党委名称”栏填写说明如下:即介绍信抬头单位名称,务必准确填写。介绍信抬头需要填写具有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基层党委。并确保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对应单位报道。
1) 继续在电院读书/留校工作/读博后的党员:填写“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党委”。
2) 继续在本校读书但跨学院的党员:填写未来就读学院的党组织名称(有的学院人数较少未成立党委,仅称为“党总支”,所以填写前需与对方学院确认党组织名称,切忌随意填写)
3) 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接收单位党组织通常为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4) 毕业后出国留学的党员:a.可以将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需办理党籍保留手续,参照http://xsb.seiee.sjtu.edu.cn/xsb/info/5393.htm(党籍保留不超过5年,不可失联);b.也可以转往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所在党组织,不需要保留党籍。
5) 已经落实就业单位、或继续在其他学校读书的党员:且能确保在离校6个月内到新党组织报道,组织关系转往工作单位或未来就读学校党组织(具有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基层党委),需本人与对方单位确认后再做登记。同时注意介绍信有效期并确定对应转出日期。
6) 已经落实就业单位、或继续在其他学校读书的党员:但不能在离校6个月内到新党组织报道,需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注意事项】
1) 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请提前向用人单位询问具体转出单位党组织的抬头以及具体转往何处,转往外省市的党员在询问时务必说明清楚是由上海市转出;
2) 毕业后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原则上通过就业网站的出国鉴证可申请办理保留党籍(参阅保留党籍流程);也可以在居住地或父母单位党组织同意后转入其下属党支部(根据流程开具介绍信);
3)“抬头”与“具体转往何处”是党组织的名称,不等同就业单位名称;
4) “党建指导老师”对应选择如下
2.提醒党支书审批
请党支书登录交大邮箱审核提交的申请表、审批确认并记录支部人员变动情况。
若党支书已经离校,直接联系思政教师审核。(党建指导老师审批环节为现场办理时通过,无需提前联系审批)
3.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前往至电院3-103,请党建指导老师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完成线上系统转接并审批通过申请流程。
【注意事项】
1) 请当场核对《介绍信》上的所有内容,避免组织关系转接问题。
2) 介绍信开具后同时办理离校系统的审核。
3) 非本人办理请参照第6条。
4) 重开介绍信办理参照第7条。
4.携《介绍信》至组织关系接受地办理转入
在有效期内将《介绍信》递交至接收方党组织,根据要求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接收地党组织在上海市内的,递交介绍信时,同时确保对方组织在“上海市党员党组织管理系统”上确认接收本人组织关系。
若在电院继续留校工作/读博后的党员:凭《介绍信》找梁玉杰老师签字确认转入
【注意事项】
1) 注意介绍信的有效期,上海市转接30天,外省市90天;
2) 党员组织关系应及时转接,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参加组织生活,未交纳党费的,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5.《介绍信回执》反馈
在组织关系转入完成后,《介绍信回执》必须在转入后一个月内反馈原党组织。
1) 反馈方式一:填写链接或扫描二维码提交扫描件回执
回执提交链接:https://ssc.sjtu.edu.cn/f/f6586c96
介绍信回执附件命名:姓名-学号.png/jpg/jpeg/pdf
2) 反馈方式二:纸质版寄回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学生党建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34204520
邮编:200240
【注意事项】
反馈方式,二选一即可
6. 非本人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流程
组织关系转出须有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如遇有特殊情况者(出国、生病或者其他不可抗拒原因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进行办理。办理相关手续时需要做以下准备:
1) 完成第1、2条,注意提交申请时选择非本人办理介绍信,并上传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被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原件完成第3条线下办理。
7. 重开介绍信流程
介绍信有效期分为两种,上海市内转接有效期30天,省外转接有效期90天,党员开具介绍信后,在有效期内,接受党组织没有接受完成前,如需变更介绍信抬头信息,可以至党建办公室补办,办理相关手续时需做以下准备:
1) 完成第1条,注意在“是否申请过转出”栏选择“是,但需要修改”,在需修改的栏目填写正确信息,并提交情况说明扫描件,若已无法补交党费,可在现场办理时请党建指导老师帮助操作提交;
2) 提交申请后可直接进行线下介绍信办理,注意务必携带介绍信原件;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超过有效期但在180天之内的,因过期或其他个人过失需补办介绍信的,办理相关手续时需做以下准备,经学生党建办公室研究递交上级党组织研究同意批复后,再行补办:
1) 完成第1条,注意在“是否申请过转出”栏选择“是,但需要修改”,在需修改的栏目填写正确信息,并提交检讨书扫描件,若已无法补交党费,可在现场办理时请党建指导老师帮助操作提交;
2) 提交申请后可直接进行线下介绍信办理,注意务必携带介绍信原件。
如有疑问请联系电院学生党建办公室,电话:021-3420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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