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关于2016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切实贯彻执行中央对台湾、对港澳工作方针,现将2016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面向在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本(专)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生(本科一年级学生除外)。
二、台湾学生奖学金和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为:
本科生奖学金:一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元。
三、台湾学生奖学金和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全校名额如下:
台湾奖学金:总计50名。
类别 |
本科 |
硕士 |
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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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名额 |
6 |
9 |
15 |
3 |
5 |
8 |
1 |
1 |
2 |
港澳侨奖学金:总计20名。
类别 |
本科 |
硕士 |
博士 |
||||||
等级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名额 |
3 |
5 |
8 |
1 |
1 |
2 |
0 |
0 |
0 |
四、申请材料
纸质版材料:
《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上一学年中获奖情况证明。
电子版材料:
《上海交通大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通用汇总表》,绩点与排名由学院统一填写。
(3)截止时间
将上述纸质版于2016年12月15日16:00点前提交至电群3号楼102助管处。
将上述电子版材料于2016年12月15日16:00点前提交至邮箱seieejiangxuejin@126.com
电院学生办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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