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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的班级评选通知
[ 2017年4月11日 ]
本次2017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采取个人自荐、学院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学生自荐阶段于4月10日24:00结束。学院参考《电院本科毕业生申报优秀毕业生条例》(简称条例1)和《选择到基层&西部&中部地区就业的毕业生申报优秀毕业生条例》(简称条例2)进行集中评审,并优先考虑到西部、中部和东北部地区就业的毕业生和优先考虑到国家重点行业工作的毕业生申报优秀毕业生申请。
学院于4月11日审核完申报材料,通过审核的申报人员名单如附件所示:
(1) 附件一为按条例1申报且通过审核的人员名单及班级名额分配
请各班级召开班会,对附件一名单中的同学进行无记名投票,最后确定获评同学及获评同学的优秀类型,并填写附件三的《电院本科优秀毕业生班级评选结果上报表》,与4月14日下午5点前交至3-103田怡萌老师处。
注意:竞选市优失败的同学,自动进入竞选校优的候选人名单。
(2) 附件二为按条例2申报且通过审核的人员名单,不需要参加班级评选,优毕材料的制作等后续通知。
附件一:附件一、申报条例1的优毕,各班级通过审核的申报人员名单与名额分配
附件二:附件二、申报条例2的优毕,通过审核的申报人员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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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2011, 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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