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和同学:
分局上海市台办赴台审批通知,自2018年1月起,对于处级及以下教职工、学生,赴台湾相关审批材料须提前30日以上送至台办;否则一概不予办理!由于需要预留校内审批时间,须提前2个月发起校内赴台审批流程。请各位计划2018年因公赴台的老师同学务必早作准备,预留充足的时间办理相关手续,以免耽误出访。
特此通知。
电院学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