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关于评定2018年凯原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各位同学:
现将2018年凯原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名额分配
每年授予100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凯原励志奖学金”,其中凯原法学院20名,致远学院20名,由凯原法学院和致远学院自行评审,其他60名用于奖励全校其他学院的学生。其他60名获奖名额的分配规则为:本科15名,硕士20名,博士25名。
全校共推荐90名候选人进入学校评审阶段,学校评审委员会以现场面试的方式从90名候选人中选出60名获奖人和5名候补获奖人,凯原励志奖学金终评委员会审核确定60名获奖学生。
电院推荐6名硕士研究生、7名博士研究生进入学校评审。
二、奖励金额和申请人条件
奖励金额每人1.25万元。
申请人资格:
凡在“上海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登记的上海交通大学在册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具有“凯原励志奖学金”的申请资格,但在申请时前一年的2月1日至申请年的1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评选年度”)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
(一)考试不及格的;
(二)受纪律处分或仍处于处分考察期内;
(三)因公派出国、中止学业或者休学等原因离校的;
(四)延期毕业的,但下列两种情除外:
1、优秀博士生学位论文基金获得者;
2、因公派出国等其他特殊情况延期毕业,经由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同意的。
三、材料提交
电子版材料
(一)《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的电子版,命名为“学院+学历+姓名+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请根据样表填写;
(二)《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命名为“姓名+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汇总表”,请根据样表填写,注意选择硕士/博士表格;
(三)《上海交通大学2017-2018学年奖助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命名为“姓名+上海交通大学2017-2018学年奖助学金汇总表”,博士可不写成绩,专业排名可不写;
(四)自我展示PPT(具体情况后文说明,有模板)。
纸质版材料
(一)《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和个人申请书,纸质版,请根据样表填写,手写签名日期;
(二)成绩单截图 ;
(三)科研成果清单及其证明材料(评选年度内);
(四)在评选年度获得的奖项材料;
(五)足以证明申请人品学兼优的其他书面材料;
所有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8日下午5点。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发送到seiee_yjsjxj@163.com,纸质版材料请提交到电群3-109助管处。
四、其他
(一)根据学校要求,学生请准备4页ppt供面试时展示使用,第一页为候选人基本情况及照片,后三页展现学习(需提供绩点)、科研、学生工作、公益活动及综合能力。学院将根据申报人数决定是否安排初评答辩,若安排答辩,预计安排在5月10日下午,请同学们提前做好准备。
(二)该奖学金不能与包括国奖在内的秋季奖学金兼得,但支付学费和生活费有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助学金的评审。
(三)已经获得葛守仁奖学金、中船奖学金、Wish奖学金推荐的同学不得申请凯原励志奖学金。
(四)如有问题请联系研工办黄老师,34205080,电群3-109,huangn01@163.com。
电院学生办
2018年5月3日
【模板】2018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样表)
【模板】2018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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