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补充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23号,详见附件1)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本校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以下学生: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四)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六)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以上皆指全日制学生,不包括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的毕业生。
二、发放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专款专用、及时高效的原则。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每人限领一次。
四、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贴在申请表背面;
3、个人银行账户复印件正面,贴在申请表背面(学校统一办理的银行借记卡复印件,复印件要能看清卡号,或卡号在复印件空白处另写并签字);
4、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一款和第六款规定的对象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符合第二款规定的对象还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符合第三款规定的对象还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符合第四款和第五款规定的对象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4《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图文操作细则》操作,不符合要求的证明将无法申请。)
5、在线填写《上海交通大学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请务必保证填写正确。线上汇总表链接如下:
https://jinshuju.net/f/NHhvtC
线上汇总表二维码如下:
五、申请程序
1、毕业生于2018年6月13日17点前将《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名单》和申请材料递交到至电院学生办(电院3-107)。 注意:3月份已经申请并通过学校初审的毕业生无需重新申请。
3、由校就业中心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材料由校就业中心统一上报给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
就业中心联系人:倪老师(54745994转661)
办公室:闵行校区铁生馆205室
交大上海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咨询交流QQ群:538589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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