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通知
第二届“学术之星”评选活动于2017年圆满完成, 为推进“学在交大”再上新台阶,鼓励广大研究生养成学术志趣、提升学术能力、恪守学术道德,我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三届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旨在通过评选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先进学术典型,发挥朋辈引领作用,营造良好学术氛围。本活动由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与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主办,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会承办。为更好地推进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1. 必须为具有上海交通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2. 应具备优秀学术素养与高尚品德,并在上海交通大学攻读研究生期间取得突出学术成果。
3. 申请时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无受校纪校规处分等各类不适合参评本项荣誉的负面情况。
4. 已获得往届校级“学术之星”荣誉称号的研究生不得再次参评。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符合以上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均可报名,并按要求填写附件中的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详见附件)。
申请人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1份,须由本人签名、导师签字、院系盖章,并于2018年9月25日—10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提交至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楼305室;相应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sjtu_xueshuzhixing@126.com。(注:纸质版、电子版申请材料需同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申请材料提交说明请见附件4。
院系盖章:电信群楼3-109,联系电话:34205080。
三、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2018年“学术之星”评选活动将于9月至12月进行。根据评选工作计划,初步的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如下:
9月,报名申请及材料审查阶段。
10月,初评阶段。按“理科类”、“工科类”、“人文社科类”和“医学类”分四个组别进行匿名专家通讯评审,推选出20名左右候选人。
11月,会评阶段。由评选学术委员会组成评委团,组织现场答辩,并综合考量申报材料情况,确定10名“学术之星”人选和10名“学术之星”提名奖人选,并予以公示。
12月,举行颁奖仪式及分享会。
四、评选组织机构
为顺利推进评选工作开展,研究生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研究生会共同成立评选工作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王亚光、蒋立峰
委员:杨根科、张新安、刘黎、樊琳、胡艳丽、陈兵、侯宗胜、张碧菱
秘书处成员:李旭、杨炳鑫、程睿杰、王泽霖、陈知非、杨朴凡、许佳倩
五、荣誉及奖励形式
1. 获奖者将被授予上海交通大学“学术之星”或“学术之星”提名奖荣誉称号,学校为每位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 “学术之星”获奖者可获全额资助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1次,“学术之星”提名奖获得者可获学校A档会议标准资助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1次。
其它资助条件和申报流程请参见《上海交通大学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项目管理办法》、《上海交通大学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项目重要会议目录(2018版)》等相关规定执行,详见研究生院主页(http://www.gs.sjtu.edu.cn/)。
六、其他事项
在评选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或疑惑,可与组委会以下人员联系:
主办单位: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
承办单位: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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