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2018年度弘毅奖学金评审通知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激励在校学生开拓国际视野,沙烨学长在我校设立“上海交通大学弘毅奖学金”,以表彰激励品学兼优、竞争参加优秀海外项目的在校学生。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弘毅奖学金”捐赠协议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度弘毅奖学金评审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名额及金额
1. 奖励对象:附件1《2018电院暑期海外研修申报名单》中的候选同学。
2. 奖励名额:全校共10人;
3. 奖励金额:25000元;
二、评审条件
申请“弘毅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 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表现突出;
3.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身心健康,热心公益,乐于奉献;
5. 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6. 评奖学年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30%及以上,且入学以来无挂科或重修。
7. 2018年暑期在国际顶尖高校(世界综合排名或专业排名前十)进行过2个月以上的学术研究,并取得显著成绩。
三、提交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1日下午15:00
(一)电子版材料
1. 通用汇总表。将汇总表命名为:“学号+弘毅奖学金推荐汇总表”;请按样表(不要改变表格格式)要求认真填写。
2. 通用审批表。将申请表命名为:“学号+学生姓名+弘毅奖学金审批表”;请按样表(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其中申请理由不少于400字)要求认真填写。申请理由请以“尊敬的沙烨学长”开头,政治面貌请严格按照如下要求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等。
以上两项材料请打包并命名为“姓名+弘毅奖学金材料”。电子版材料请提交至seieejiangxuejin@126.com
(二)纸质版材料
1. 通用审批表,请统一按样表要求打印,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其中申请理由不少于400字;
2. 申请表,称谓请填写:尊敬的沙烨学长
3 各类证明材料,
a.成绩单及排名证明(由学院统一提供);
b.海外研修证明材料,需院系等相关负责单位盖章;并提供出入境证明。
c.相应的科研成绩成果清单、各类获奖证明和学生工作证明等材料(评选年度内)。
纸质版材料提交到3-102助管处
四、其他要求
1. 申请人须保证个人相关经历及材料的真实性。如有造假,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2.该奖学金需严格遵循材料提交截止时间要求,超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材料将记为不合格材料。
3.名单中的部分同学之前已经获评了国奖、市奖以及秋季专项奖学金,故不能申请此奖学金。
注意:弘毅奖学金和海外研修奖学金由学校统一评审,学校会根据申请情况在两项奖学金之间进行调剂。最终获评情况以学校公布的为准。
Copyright© 2011, 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