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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2018年学业进步奖学金评选通知
[ 2018年11月7日 ]
一、名额及奖励金额
学业进步奖学金仅可15、16级学生参评,其中F15级48名、F16级48名,(以进步率作为评选标准),奖励金额500元/人。
二、申报及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勤奋学习,2017-2018学年学积分相较于2016-2017学年有显著进步;
3、2017-2018学年学积分不低于70分;
4、在2017-2018学年没有出现不及格科目;
5、尊重师长,有爱同学,乐于助人,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三、评选办法
1、与A/B/C等奖学金可以兼得;
2、符合上述申报要求的学生自主申报;
3、2016-2017学年学积分记作X,2017-2018学年学积分记作Y,记进步率β=(Y-X)/X;
4、以进步率β系数为评选标准,从大到小在所在年级的所有申报者中进行顺次排位,排名靠前者优先获得。
四、特别说明
1、学生自主申报,学院对学生的申报资格予以审核,不符合基本申报要求的学生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2、“学业进步奖学金”旨在鼓励学业成绩进步显著者,故名额分配上不以专业做区分。
3、致远荣誉计划的学生不在电院参评。
五、时间节点
学生自主申报:请有意申报学业进步奖学金的同学到一门式网站https://ssc.sjtu.edu.cn/f/e96ce364 填写个人信息进行申报,申报时间为2018年11月8日9:00-2018年11月8日24:00。
电院学生办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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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2011, 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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