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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19 年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

[ 2019年3月19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现将 2019 年在校学生兵役登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具有我校学籍的适龄男生(留学生、港澳台学生不参加)。年龄条件如下:
1、本科在校生:
年满 18 至 22 周岁(1997 年 1 月 1 日-200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出生)。
2、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校研究生

年龄不超过 24 周岁(1995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二、程序方法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所有适龄男生(无论是否报名参军)均须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只登记、不用下载表格和打印)。网上填写兵役登记信息时:

①“上海市户籍的学生(高考在上海参加)常住户籍所在地”项目选择:上海市-徐汇区-上海交通大学”、“外省市户籍(高考非上海考生)的学生常住户籍所在地”项目选择:现身份证上的住址。

②“参军信息---选择应征地”栏目选择“上海-市辖区-徐汇区-上海交通大学”。

②填写完“参军信息”后,继续进行如下选择:如有参军意愿,点击“兵役登记并参加 2019 年应征报名”选项;如无参军报名意愿,点击“仅兵役登记,不参加 2019 年应征报名”。

另:上海市户籍的适龄男生(高考在上海参加),除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外,还需在 5 月 10 日-6 月 30 日间持《上海市公民兵役证》到闵行校区武装部 204 室进行年审。


三、法律责任
进行兵役登记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凡不参加当年网上兵役登记的适龄男生,均不能被推荐、确定为预征对象,不能征集入伍,有关部门和单位也不能受理其就业、就学、出境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申请。适龄男生如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阻碍适龄学生参加兵役登记,经教育不改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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