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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博士优秀毕业生通知

[ 2019年4月11日 ]

为了紧扣时代发展脉搏,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博士生思想政治工作,发挥优秀博士生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全面发展,激励他们开阔胸怀、放远眼界,在国家重要行业贡献才学,进一步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有关精神,以及《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继续开展评选“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及“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沪交内(学)[2013]77号),根据电院博士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例,特此通知:

一、评选类别

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市优)

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校优)

二、组织结构

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小组,由院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评审小组组长,学院相关思政教师作为组员。评选结果经院党政主要领导审核,报学校学生就业服务和职业发展中心核实,由主管校领导同意签发。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报上海市教委批准。

三、参评对象:

1、2019年度毕业的博士毕业生,不包括非全日制定向委培生。结业的博士生原则上不得参评。并满足已确定在评审年度9月前(含)完成预答辩

2、港澳台学生及国外留学生不适用本条例。

四、参评条件:

1、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4、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能够如期毕业(指当年度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5、能以国家利益为重,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能坚持国家需要、社会期望、个人价值相结合的原则。

五、具体要求:

(一)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

1、课程成绩合格。

2、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发表学术论文的质量和数量高于本学科的基本毕业要求,学位论文质量高,具有创新性;

3、博士在读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荣誉称号。奖学金包括校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不包括助学金)。 荣誉称号包括:“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党支书)”、“优秀团员(团干部)”、“优秀辅导员”、“辅导员标兵”、“优秀(十佳)班主任”等;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不包括助学金);

4、在满足以上三条条件下,凡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重点单位、基层就业的学生,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二)评选市优秀毕业生:

1、课程成绩优秀。

2、科研工作能力强,发表学术论文的质量和数量高,具有创新性;

3、 博士在读期间至少获得二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荣誉称号,或博士就读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荣誉称号包括“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党支书)”、“优秀团员(团干部)”、“优秀辅导员”、 “辅导员标兵”、“优秀(十佳)班主任”等;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不包括助学金);

4、在满足以上三条条件下,凡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重点单位、基层就业的学生,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六、评选流程

1、填写表格提交材料

学生填写《优秀毕业生申报表》(附件一),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电院3-107事务部助管处,纸质材料包括:

(1)申报表

(2)符合评审条件的奖学金证书

(3)符合评审条件的荣誉称号证书

2同时登陆一门式服务,填报申请信息。地址为:https://ssc.sjtu.edu.cn/f/8279c2a5,并需要导师确认。不提交纸质材料与一门式申请视为无效申请。

3评选市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需准备3分钟自我展示的答辩环节。由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小组进行择优评审。

4、名单公示,完成后续材料填报

就业办在学生办网站公示所有初步获评者名单,获评同学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获评后还需撰写成长成才故事等其他材料。不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学院有权取消获评资格。

5、学院上报获奖名单至学校及上海市。

八、奖励办法

1. 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由上海市教委颁发“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填写“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并存入本人档案;

2. 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填写“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存入本人档案。

3. 自2016届开始,学校向优秀毕业生赠送荣誉绶带,毕业生可永久收藏。相关情况以学校政策为准。

九、评审时间安排

4月11日 - 4月21日 提交纸质材料,完成一门式服务登记,并告知导师完成审核。

4月22日 - 4月27日 由学院对候选人集中评审

4月28日 - 5月4日 在电院学生办网站公示获评名单

5月5日-5月8日【获评后递交材料阶段】

(1)纸质材料:所有候选人上交对应的《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二)或《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三)至电院3-107助管处。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主要事迹需要以第三人称来描述,内容应切实反应自身情况,不可过于简单,签名必须用黑色水笔。

(2)电子材料:上传电子版的《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二)或《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三)请发至助管邮箱cdcseiee@126.com,注意,电子版与纸质材料的《登记表》一致;电子版文件命名为“市优/校优+学号+姓名” 。

5月8日-5月26日

优秀毕业生候选人需上传个人“成才成长故事”,撰写要求见附件四,电子材料请发至助管邮箱cdcseiee@126.com,文件名“市优/校优+学号+姓名+成长成才故事题目”。

十、其他说明

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毕业生,如不能按时完成学位论文者或就业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及有关奖励。

对于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博士生,如不能在获评年度完成正式答辩,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及有关奖励,且不得再次参加优秀毕业生评审。

在申报中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参评资格,并根据校纪校规进行相应处分。

如遇学校政策变化,以学校文件为准。

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019年4月

附件一: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博士)

附件二: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三: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四:优秀博士毕业生成长成才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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