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发展

当前位置: 职业发展 >  就业指导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2019届秋季毕业研究生 本科生办理离校手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 2019年6月20日 ]

为了保证我校2019届秋季毕业研究生、本科生离校工作井然有序,做到文明离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部分  本科生离校工作

一、时间安排

7月1日至75    在办公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

7月7(星期日)     组织毕业典礼(详细计划另行通知)

7月8日至9    办理行李托运(徐汇校区为78日)

7月9           全体毕业生离校完毕

二、办理离校手续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在离校前应将所借学校图书、资料、仪器、体育用品等公物归还借出单位,交清各种费用。如有遗失、损坏者应按规定赔偿。

(二)实行网上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生应先在网上(http//lixiao.sjtu.edu.cn)通过统一认证登录查询离校手续办理须知,然后根据查询提示信息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三)在离校手续办理期间,有关职能部门(党委组织部、研究生院、学生处、团委、财务计划处、保卫处、宿舍管理部门、图书馆、信息安全管理办公室、后勤保障中心)和院()办公室务必安排充足工作人员在相应校区值班,并事先做好准备工作,各职能部门须在626日前按网络信息中心要求提供学生离校审核信息,各部门办理离校手续的地点见附件2

毕业生到各职能部门办理离校手续时,各部门应对该生离校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在网上离校系统进行登记。

(四)证书和“报到证”发放

院(系)负责对学院内离校项目审核,所有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及结业生的结业证书,由学院教务员从教务处统一领取。院()办公室在发放证书时,应先在网上查询该生可以发放证书后,方可注销学生证,发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在网上进行证书发放登记。教务处要加强对院(系)发放证书的指导。凡网上显示不能发放证书的毕业生不得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违者追究职能部门和有关院()的责任。定向、委培本科毕业生,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由各学院用挂号四联单或机要寄往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或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派人直接领取,不得让本科毕业生自行带走,由院系负责网上证书发放登记。请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避免出现差错。

“报到证”须在所有离校手续办理完后,院(系)才可发放,也应在网上进行登记。毕业生于72日后到所在院(系)领取“报到证”,如未在院(系)领到“报到证”,应到校就业中心办理打印报到证事宜。

(五)户籍迁移手续办理的有关规定

属学校集体户口的毕业生应及时办理户籍离校手续,逾期办理者,相关户籍业务(如“户籍证明”等)将无法办理。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校区的保卫处户政窗口办理户籍离校手续,闵行校区毕业生也可到学生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办理。毕业生于626日起可办理户籍离校手续,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1.外省市就业

1)持身份证、校园卡到户籍所在校区的户政窗口开具“准予集体户口迁移证明”(需提供具体落户地址);

2)闵行校区毕业生到华坪路派出所(新闵路560号)或江川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鹤庆路398号)打印“户口迁移证”;徐汇校区毕业生到徐家汇派出所(零陵路721号)打印“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有效期30天;

3)最后凭“户口迁移证”到户政窗口办理离校系统通过;

4)户口迁移事宜必须由本人办理,因故无法亲自办理的,可以采取公证的方式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也可以在公安机关当面填写“户口事项办理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5)为方便我校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华坪派出所在626日至710日(工作日)期间为我校加开毕业生离校专窗绿色通道,请闵行校区毕业生在此期间到华坪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其他时间段到江川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鹤庆路398号)办理。

2.进沪就业

1)未申请上海户口或申请上海户口审批未通过的毕业生按照外省市就业相关流程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申请上海户口审批通过,凭“关于同意接受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通知”到保卫处户政窗口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升学

1)升入本校:毕业时向户籍所在校区的保卫处户政窗口递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办理离校通过,“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上需注明原班级、学号。

2)升入本市外校:凭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到保卫处户政窗口复印“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办理离校通过;

3)升入外省市高校:按照外省市就业相关流程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4.户口未迁入学校

毕业生持身份证、校园卡到户政窗口直接办理离校通过即可。

5.出国

1)毕业前出国手续还未办理好的,毕业生可自行到校就业网下载“上海交通大学学生户籍暂时保留登记表”;

2)先到所在院系审核盖章,再到校就业中心审核盖章;

3)最后凭“户籍暂留登记表”到户政窗口办理户籍延期保留登记,待办理好签证等出国相关手续后立即将户口迁出。

6.西部计划、“三支一扶”项目

毕业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本人向校就业中心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户籍可暂时保留。“户籍暂留登记表”由学生自行在校就业网表格下载栏下载。

(六)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1.院(系)分党委、党总支在624日前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汇总表交至校学生工作党委,联系邮箱:marxism@sjtu.edu.cn

2.党员(包括预备党员)由本人到所在院(系)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院系负责在网上离校系统确认登记。

3.28周岁以上的毕业生团员不需办理相关手续。28周岁以下毕业生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由本人到所在院(系)团委办理团籍转移手续,院系负责在网上离校系统确认登记。

4.非党员、非团员的毕业研究生由学校负责统一在网上离校系统进行确认登记,不需办理相关手续。

(七)图书馆离校手续办理

为使毕业生顺利办好离校手续,请同学们协助图书馆做好以下工作:

1.624日起毕业班停止借书。

2.624日之前还清在图书馆借阅的所有图书和光盘,还应结清遗留费用。

(八)财务计划处离校手续办理

1.经办过暂借款项且未冲账的毕业生,在624日前及时到财务计划处冲账。

2.中行卡应在离校一年后再去银行办理注销, 以免各种奖励无法进卡,补助发放至离校为止。

3.尚未缴清学费、住宿费、培养费的毕业生,请尽快在网上进行缴费(www.jdcw.sjtu.edu.cn/payment)或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上海交通大学财务平台”缴费,未缴清费用的毕业生无法办理离校手续(咨询电话:34206443 徐老师)

4.外地就业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向学生服务中心申请派遣路费。经审核后,由财务计划处统一发放进卡。具体流程如下:

1)在办理离校手续期间,登录我的数字交大,点击“流程-服务大厅-学生工作-毕业生派遣路费发放申请”,在表格中填写必要信息并提交申请。

(2)完成申请后,在闵行校区或徐汇校区学生服务中心学籍户籍窗口完成信息核对及审核后,将由财务计划处统一发放进卡。

(九)学生处离校手续办理

在校期间向银行贷款的毕业生,应在624日前到学生处学生事务中心(学生服务中心一楼)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35号)和《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的有关精神,我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指县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艰苦地区的艰苦行业)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3)的或毕业后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部队招收的大学毕业生干部,以及从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等其他形式到部队参军的毕业生不包括在内),其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每位本科应届毕业生每学年补偿代偿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补偿款分3年划入。相关申请程序到学生处学生事务中心咨询。

(十)后勤保障中心能源管理办公室离校手续办理

本科毕业生于624日前登录一门式服务(my.sjtu.edu.cn),也可通过一门式服务APP或圈存机查询自己宿舍的电费余额,如欠费或少于离校日前使用的电费,请尽快充值以保证离校前用电正常。后勤保障中心能源管理办公室会在7月22日前根据宿舍管理部门提供的住宿清单,将水电帐户内余额以宿舍为单位平均退还给毕业生在财务计划处登记的银行卡。

(十一)宿舍管理部门离校手续办理

闵行校区学生先到本楼栋管理员处开取退宿单和学生住宿信息卡,并带上学生证,到学生服务中心一楼办理退宿手续。徐汇校区学生凭本楼栋管理员处开取退宿单后,到宿管科办理相关手续。

毕业生在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必须将原寝室钥匙交还到所在宿舍楼管理室。毕业生归还钥匙截止时间为79日晚2000,此时全体毕业生已离校完毕,不再享受在校生的待遇。

(十二)“报到证”打印

校就业中心于621日向市教委上报就业计划,请各院(系)组织好已就业的毕业生做好在校就业网上核对就业信息工作,这部分学生的“报到证”由校就业中心统一打印。凡没有在院(系)领到“报到证”的毕业生凭校就业中心开具“打印报到证申请表”在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地址: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规定受理日起由本人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打印“报到证”。“报到证”白色一联须交所在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放入个人档案。

(十三)上海市“居住证”申请

凡提出上海市“居住证”申请的毕业生携带单位已盖章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在学生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由学生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现场打印“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1231日。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可在校就业信息网表格下载栏下载。


访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