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党员材料自行携带申请流程
[ 2020年5月7日 ]
毕业生党员材料自行携带申请流程
因毕业生党员档案随人事档案寄送,如转入单位党组织要求需自行携带党员材料交付该党组织,经学生本人申请,由本人处理党员材料转移归档事宜。
办理流程如下:必须提前与转入党组织确认,其是否具有档案保管资质。确认后填写附件1《学生党员材料自行携带申请》(手写签名),与附件2《电院党员材料自行领取归档说明》(一式两份),将三份表格纸质版交至学生党建办公室(3-103)相关办理老师处,五个工作日之后可以到学生党建办公室领取档案材料。
特别提醒:
1、党员材料是证明党员身份以及入党流程的重要资料,必须认真对待、妥善保管;
2、自行领取党员材料后本人及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可私自拆封;
3、党员材料需及时归入具有档案保管资质的单位统一保管。
学生本人接收材料时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党建办公室已经进行封口处理。如携带转接过程中发生任何材料问题,责任自负。
如有疑问,请联系电院学生党建办公室,电话:021-34204520。
附件1 学生党员材料自行携带申请(一式一份)
附件2 电院党员材料自行领取归档说明(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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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2011, 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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