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

当前位置: 学生事务 >  助学金

关于开展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认定工作的通知(研究生)

[ 2012年3月15日 ]

各位同学,学校要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重认定,我们就在研一研二、博一博二博三范围内重新认定一下,

要求所有的研一研二、博一博二博三的贫困生(满足贫困生要求的,不管是否获得过助学金)都要重新提交表格,提交表格的学生经认定后全部输入校贫困生数据库。

以后所有助学金、寒暑假路补、针对贫困生的励志奖学金等(比如即将评审的金额1万多的凯原励志奖学金),必须在学校贫困生数据库中的同学才能申请,不在贫困生数据库中的学生没有申请资格,因此请同学们高度重视,按照实际情况申报。

请所有贫困生填写“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认定表》”,并填写“附件3:汇总表”,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80元的,可列入经济特别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80~855元的,可列入一般经济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855元,不列入贫困生行列。
请于3月26日将附件2的认定表和附件3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各思政教师,其中附件2的认定表还需打印,本人签名后3月26日前一并交思政(父母签名和当地民政部门签名可暂不填写)

 

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认定工作的通知——给学生

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认定表

附件3:汇总表

访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