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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院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生等级调整及入库工作通知

[ 2020年9月17日 ]


各位同学:

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是决定资助政策落实效果的基础性工作。经研究,上海交通大学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生等级调整及入库工作,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入库工作对象为2020级秋季入学全日制新生与未在库全日制在校老生;等级调整工作对象为目前已在库经济困难生且确需调整等级的同学。


二、认定有效期

202091-2021831


三、申请条件

如满足以下情况一项及以上,建议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1.家庭总收入低于当地低保线两倍;

2.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如父母离异、重大疾病、失业等);

3.家庭遭受自然灾害;

4.家庭负债较多;

5.家庭无收入成员较多(如有较多高中在读兄弟姐妹);

6.家庭类型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则只须提供相关证件照片或复件, 其他材料免于提供);

7.其他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

对于已在库,因疫情、汛情或家庭变故造成家庭经济情况发生变化的同学,可自行申请认定等级调整。

 

四、评审流程

1. 自主申报(917 ~ 921 20:00

申请人可登陆我的数字交大”http://my.sjtu.edu.cn/ 进行网上申请,需使用个人jaccount账号登录。操作流程参见《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填报指南》,审核人请选择“电院学生综合事务办公室”

2. 材料提交(923~924日工作时间)

完成网上申请后,需下载申请表并打印(双面打印),由本人交给思政老师。

 3. 小组评议(922~ 927日)

思政教师组织小组评议,集中对申请困难生入库及等级调整的同学作材料真实性审核与困难等级评定,已在库困难生与申请人不得参与。小组评议结果交由年级组进行复议。

4. 年级组评议(925~928日)

年级组长组织年级组评议,对小组评议的结果进行复议,并将结果交由院系工作组进行学院层面的最终认定。

 5. 院系工作组评议(929~ 930日)

学院成立认定工作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李劲湘、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薛广涛、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韩韬、学生综合事务办公室主任宋奕青、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刘淼及思政教师代表组成。 认定工作组将对评议结果进行学院层面的最终认定。

 6. 学校审核(101 ~ 1015日)

学院将审核结果提交学校,学生事务中心将对照申请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审核完毕后,申请人可以在我的数字交大网站及学生事务管理系统上查询审核结果。

 

五、注意事项

1. 困难生认定所需证明材料对认定结果极其重要,请严格依据《附件3: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家庭及经济情况调查表(附注意事项)》中要求提交,并确保提供所有的证明材料

2. 根据教育部新政策,申请困难生资格的材料不由任何第三方出具证明,将现有材料作为附加材料提交即可(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医药单据、兄弟姐妹的教育缴费单据、工资单等);

3. 请如实填写个人家庭经济情况,学校会不定期组织对家庭经济情况的抽查,学生如有谎报、欺诈、伪造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困难生资格、追回资金、计入成长档案、纳入征信记录等惩罚。情节严重的, 学校将依法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 经认定入库的同学将获得基本助学金,助学金受助者有义务配合完成学校、学院、资助方的工作。(如参加发放仪式、撰写感谢信、个人生活总结等)。

5.在电院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生等级调整及入库工作期间如有问题,本科生请联系34204764研究生请联系34205080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助学金体系介绍

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填报指南

附件3: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家庭及经济情况调查表(附注意事项)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零二零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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