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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

[ 2020年9月30日 ]

各位同学:

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勤奋、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在读本科生,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的有关规定,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申请的学生必须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生,且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列入上海交通大学经济困难生数据库中。

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只能获得其一)。

具体申请条件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优先;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具体课程请各学院参照评选奖学金的课程要求)。


二、时间安排

1、有意愿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请在10月10日17:00前及时联系思政,提交纸质版申请表到思政处方可认定为已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2、由思政在专业内评选出获评同学后通知同学填写提交全部材料。同学在确定获评之后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提交方式后续统一通知)。

电子版材料:

①附件一:申请表(请严格按照附件三样表进行填写)

②附件二:初审名单表

纸质版材料:

①附件一:申请表


三、注意事项

1、申请表中的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总人数统一以教学信息服务网2019-2020学年总人数为准。

2、提交纸质版材料至思政教师处视为正式申请,是否获评请咨询对应思政教师,获评同学材料提交方式后续通知。

3、同一年度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4、同一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不与除校级ABC奖学金外的其他任何奖学金兼得

5、申请表的申请人签名处请打印申请表后由本人手写签名,所有落款日期统一按照样表填写,不得随意更改

6、纸质申请表的照片处请粘贴照片,不得打印图片。


附件1.申请表

附件2.初审名单表

附件3:样表



电院综合办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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