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秋季学期电院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月度认定工作通知
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是决定资助政策落实效果的基础性工作。为使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更加科学精准,除每年新生入学时的集中认定外,每学期每月的1日-7日(对于2022年秋季学期,开放申请的月份为11月、12月、1月),学校开放当月的申请认定批次,如有家庭发生特殊情况导致经济状况产生重大变化的学生,可按需进行申请。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电院有申请经济困难生认定需求的在校研究生(除留学生)。
二、申请条件
如满足以下情况一项及以上,建议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1.家庭总收入低于当地低保线两倍;
2.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如父母离异、重大疾病、失业等);
3.家庭遭受自然灾害;
4.家庭负债较多;
5.家庭无收入成员较多;
6.家庭类型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则只须提供相关证件照片或复件, 其他材料免于提供);
7.其他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
三、评审流程
1. 自主申报(每月1-7日,对于2022年秋季学期,开放申请的月份为11月、12月、1月)
申请人可登陆【交我办】(或我的数字http://my.sjtu.edu.cn/) 进行网上申请,使用个人jaccount账号登录。操作流程参见《附件2:困难生核查与认定学生线上操作指南》,选择当月认定批次,审核人请选择“电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 思政审核(学生申报经济困难生后)
思政教师详细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并进行困难等级评定。
3. 院系审核
学院困难生认定工作组将对评定结果进行学院层面的最终认定。
4. 校级审核
学院将审核结果提交学校,学生事务中心将对照申请材料线上审核。审核完毕后,申请人可以在交我办网站及学生事务管理系统上查询审核结果。校级审核通过后,符合发放条件同学的基本助学金将从次月起发放(原则上不予补发)。相应资格的有效期均至当学年结束。
四、注意事项
1. 困难生认定所需证明材料对认定结果极其重要,请严格依据《附件3:上海交通大学学生家庭及经济情况调查表(附注意事项)》中要求提交,并确保提供所有的证明材料;
2. 根据教育部新政策,申请困难生资格的材料不由任何第三方出具证明,将现有材料作为附加材料提交即可(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医药单据、工资单等);
3. 请如实填写个人家庭经济情况,学校会不定期组织对家庭经济情况的抽查,学生如有谎报、欺诈、伪造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困难生资格、追回资金、计入成长档案、纳入征信记录等惩罚。情节严重的, 学校将依法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 经认定入库的同学将获得基本助学金,助学金受助者有义务配合完成学校、学院、资助方的工作。(如参加发放仪式、撰写感谢信、个人生活总结等)。
5. 如有申报方面的问题请发送邮件至seiee_yjszxj@163.com,我们会及时进行回复。
学院困难生认定工作联系人:
刘琳、闫超博
电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21-34205080
地址:电院群楼3-109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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