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院研究生评选2023届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留学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交学〔2021〕52号)的要求,我校在2023届研究生毕业生(留学生)中评选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届研究生毕业生(留学生)
二、评选条件
1. 能够按规定在2023年准时毕业(如果未能在2023年准时毕业,其获评的优秀毕业生证书将不予发放);
2. 知华友华,对中国文化有一定理解;
3. 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 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获得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学金等各类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成果显著(需附证明材料);
5.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6. 平均积点(GPA)不小于3.0;
6. 如经审核发现材料作假,取消本次评审资格,并按照相应校纪校规处理。
三、材料提交
1.《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留学生)纸质版和电子版(正反面打印填写,一式二份),见附件
2、成绩单(至电院3-106学院教务老师处打印,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
3、“2022届优秀毕业生(留学生)个人风采展示”,电子版,见附件
4、《2022届上海交通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留学生)推荐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
5、校级及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纸质版
6、其他证明材料
1)论文:
a)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及文章首页;
b)论文录用通知或论文接收函,需导师签字。
2)专利或其他获奖材料:提交复印件,学院审核原件。
四、评审流程
1. 自主申报(11月24日至12月5日)
参评学生将电子版相关材料邮件于12月3日17:00前发送至seieexssw@126.com,纸质版材料12月5日前17:00交到电院3号楼109助管处。
2. 思政审核(12月5日至12月7日)
学生申报优秀毕业生后,思政教师广泛听取导师、学生的意见。
3. 院系审核(12月7日至12月12日)
学院留学生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组将从学院层面确定推荐名额。
4. 校级审核(12月12日之后)
学院将推荐结果提交学校留学生服务中心,留学生服务中心将审核各院系上报材料进行最终认定。
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seieexssw@126.com,邮件会在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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