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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 2013年10月29日 ]

各位同学:

1】凡是找工作的毕业生,在获得书面/口头/mail/等形式的offer时,可以到电院就业办【电信群楼3-107室】,凭学生校园卡向毕业指导教师领取就业协议书。

特别强调: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以及获得直升资格的毕业生不得领取就业就业协议书!

2】由于应届毕业生尚未有资格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便是针对应届毕业生所提供的一份正式协议,是为了保护应届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其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时为止,期间学生必需按照规定的时间正常毕业并拿到相应的学位;

3】就业协议中一方是学生本人,一方是用人单位,第三方是学生所在学校,我校是由校就业中心负责第三方的鉴证工作【学生服务中心二楼就业服务窗口】。就业协议书本身自带复写,共有四页,经校就业中心鉴证过后,第一页交用人单位,第二页学生本人留存,第三页校就业中心留存,第四页办理相关手续使用。

4】每位参加就业的同学可以申领一份就业协议,若签订后再解约,必需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凭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解除协议证明,至【学生服务中心二楼就业服务窗口】申请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根据往年经验,与用人单位解除协议比较麻烦,请各位同学在签协议前慎重考虑!

 

“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就业协议”  签约步骤
步骤1】学生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乙方”个人信息,而后转交用人单位;
步骤2】学生登录www.job.sjtu.edu.cn网站,登记就业协议书上的信息(毕业去向登记→新
协议登记→派遣→左侧“下一步”→填写保存)
步骤3】学生到【学生服务中心二楼就业服务窗口】办理鉴证手续;
步骤4】学生负责将就业协议的第一联交与用人单位,第二联自己保存,第四联可用于申请
上海户口或居住证。
 
“就业协议”  注意事项
1】就业协议谨慎使用,学生每人只有一份。
2】学生只有在签定就业协议时,方可提供成绩大表及校推荐表原件。
3】办理解约手续,需要请用人单位提供一份同意解约证明,凭该证明再到【学生服务中心
二楼就业服务窗口】申请新的就业协议。
4】据往年经验,5月31日是申请上海户口的截止日期!毕业生可以根据当年的就业政策办
理入沪户口审批手续。5月31日后签约上海单位的外地生源,可以在毕业前按要求委托【学生服务中心二楼就业服务窗口】办理《就业通知单》。
详情可以参考:http://xsb.seiee.sjtu.edu.cn/xsb/info/7535.htm
5】建议毕业生6月10日完成就业协议鉴证手续,学校将负责集中代办报到证。错过代办机会的毕业生,可以在7月15日后按照要求自行前往上海市学生事物中心申领报到证。
6】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地址:冠生园401号 咨询电话: 64829191

 

  电院职业发展中心            电信裙楼3-107室        电话:3420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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