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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加强国际论文作者署名规范的规定

[ 2018-03-21 ]

一、所有作者署名应使用全称拼写方式,如“ZhongqinLin”。如发文期刊要求提供姓名缩写,须将作者姓名全拼在缩写之后以括号形式注明。

二、关于作者一级单位“上海交通大学”的署名:一级单位不可空缺,必须使用规范的全称,署校内多个二级单位时,第一个二级单位后必须署“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全称。

1.一级单位署名不能使用缩写“SJTU”,如“SJTU CU ICRC, Sch Biomed, 800 Dongchuan Rd, Shanghai, Peoples R China”“UM SJTU Joint Inst, Dept Mech Engn, Shanghai 200240, Peoples R China”等。

2.不能仅署二级单位或其他校内机构名称,如仅署“Sch Environm & Chem Engn”“State Key Lab Ocean Engn”等。

三、关于二级单位的署名:交大作者署名二级单位时须明确标注所在校内二级机构的英文全称,交大校内二级机构的英文译名以附件《上海交通大学校内机构中英文对照表》为准,如“School of XXX(Department of XXX), 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XXX Hospital, School of Medicine, 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二级单位以下的机构(如系、研究所)署名,由各二级单位自行规定,但在各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协同创新中心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发表论文时须同时署所在二级单位及所在实验室或工程中心的英文名称。规范的格式如“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of Inertial Fusion Sciences and Applications (CICIFSA), School of Physics and Astronomy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四、关于作者署名用的邮箱,必须使用作者的交大邮箱或二级单位邮箱,不能采用互联网公共邮箱;作者署名的通信地址,建议应含有交大及所在二级单位全称,不能仅含有家庭住址。

五、应遵从学术道德规范和知识产权要求,对于在国内发表的中文论文,原则上不得再译成英文在国际上发表,不得一稿多投。

六、从外单位引进的人才受聘期间发表的论文,应根据工作协议进行署名,原则上在交大工作期间完成的论文,第一作者署名的第一单位须为上海交通大学。

七、关于学术论文的统计归属:对于交大人员与外单位合作完成的论文,标注为共同第一作者的,除非协议中有明确规定(发表文章之前应签署关于共同第一作者对文章贡献和文章归属的协议),否则学校不予以承认,将根据共同第一作者的自然排序确定文章的归属;同理,对于交大校内二级单位的论文统计归属,在未签署同等贡献协议的前提下,将根据二级单位在文中的自然排序确定论文的二级单位归属。

八、学校有关部门和各二级单位应共同努力,提高教师、学生对国际论文署名规范化的认识和责任感,将论文署名规范列入研究生入学和青年教师入职的必选培训课程,使之成为师生学术生涯的工作规范。

九、凡是因署名不规范而对个人和团队的学位评定、职称评审、科研奖励等产生影响的,责任由个人与团队自行承担。

十、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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