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服务

当前位置: 教师服务 >  教学相关

研究生课程新开课程申请管理指南

[ 2020-03-31 ]

新开课程由院系在相关专家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每年4月报送研究生院集中审核。

一、具体要求

1、新开课程教学目标应与研究生培养目标相匹配,核心教学内容与现有课程不重复;

2、新开课程的名称、学分、学时、课程简介、教学目标、课程大纲、教材或参考资料、考核方式、责任教师等基本信息完整、准确、规范,中、英文版本应完备、一致;

3、新开课程须经院系相关专家委员会论证通过。

二、申请流程                  

1、课程责任教师填写《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课程开设申请表》,与相关材料一起提交至院系相关专家委员会初审;

2、院系组织课程试讲,并填写《上海交通大学课程试讲评定表》(无任课资格教师需先获得任课资格,详见链接http://bjwb.seiee.sjtu.edu.cn/bkjwb/info/31997.htm)),院系专家委员会结合学科研究生培养目标、学科发展动态、现有课程设置情况,对拟开设课程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并提出意见,同意开课后报学院相关专家委员会审议;

3、学院相关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课程责任教师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sjtu.edu.cn进行线上资料填写申请,操作流程:培养模块—课程管理—新开课程申请—“输入课程名称”并“确认”;

4、研究生院根据教育部、学校的相关文件及对新开课程进行评估审核。

三、注意事项

1、课程申请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并纳入课程库后,原则上不得修改;

2、获准的新开课程将分配课程代码,纳入课程库,可列入后续入学学生的培养方案,原则上不允许列入已执行或正在执行的培养方案中;

 

附件一: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课程开设申请表

附件二:上海交通大学课程试讲评定表

附件三:上海交通大学教师任课资格审定表





 

访问数量: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