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选课及成绩通知
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将于9月7日起开始上课,部分课程自9月14日起开始上课。现就相关选课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选课,应在培养计划指导下进行。请研究生在选课前,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学科或项目培养方案先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修订工作。培养计划修订、制定开放时段与选课开放时段相同。
二、2020级全日制研究生的政治类、语言类公共课程由学校根据各学科培养方案要求统一安排,其它课程须研究生在选课时段内根据个人培养计划自行选择教学班。部分由学校、院系统一安排教学班的课程,需修改教学班的,可自行在选课时段内退课、选课;学生自行退课后因教学班选课人数已满,无法再行选课的,责任自负。公共课程相关事宜请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李老师,联系电话:34206121,sherryli327@sjtu.edu.cn;
三、选课开放时间结束后,不可增选、退选、改选课程;选课学生须按课表参加课程学习;未选课学生不得参加课程学习、课程考核; 选课完成后请查看课表,以核对所选课程;。
四、培养计划制定、修订及选课系统开放时间:
老生:9月01日8:00-9月07日20:00(老生选课时间更新为截止9月18日20:00关闭)
新生:9月05日8:00-9月18日20:00
五、重修重考研究生请在老生选课时段通过系统重修重考端口提交申请。
六、培养计划修改,请用jaccount登录http://yjs.sjtu.edu.cn进行;选课请登录研究生选课网http://yjsxk.sjtu.edu.cn进行。
七、课程成绩及重修重考
1、请务必认真对待所有课程期末考试,培养计划中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必须申请重修(重考),但不得替换或取消;有过课程不及格记录的同学在申请落户上海时成绩评定为二等;
对于已修课程平均绩点(GPA)没有达到2.70标准的,可在所修计入GPA课程中选择成绩低于B-(不包含B-)的课程进行重修,经任课教师同意可以免听重考。每门课程的重修(重考)最多不超过2次;重修(重考)2次后仍未通过的,应予退学。
2、重修(重考)由研究生本人在秋季学期第二周周三前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当学期课程的重修(重考)申请,经学院、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加入到教学班中即可进行重修(重考)。
3、原课程成绩为不及格的,重修(重考)后的成绩达到B-或B-以上均按照B-记载,重修(重考)成绩为B-以下按照实际成绩记载。
选课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教务办梁靖,34204145,jingliang@sjtu.edu.cn。
电院研究生教务办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