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全日制研究生课程选课及成绩通知
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将从9月13日(校历第一周周一)开始,现就相关选课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计划修订及选课系统开放时间
第一轮:
老生:6月15日12:00-6月25日20:00
第二轮:
所有学生:9月12日12:00 - 9月26日20:00
二、培养计划修订
1、选课网址(新系统):http://yjs.sjtu.edu.cn
2、研究生选课,应在培养计划指导下进行,培养计划内所有课程需修读完成。选课前,学生需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学科培养方案先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修订工作(课程学分、GPA设置等要求均已在系统中进行设置,如未满足要求,则培养计划不能提交),培养计划提交后,需经导师在系统审核通过后,方能选课,选课时注意教学班选课备注;培养计划为“待院系审核”或“审核通过”状态均可选课;
3、培养计划只有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导师有审核权限,如系统中的导师为兼职导师无法审核,则需要打印《培养计划修改申请表》,请实际指导老师签字,并经过所在院系分管教学副系主任签字任课,后提交至电院研教办3-106王祉月老师处;
4、培养计划制定前,可先通过“我的选课”——“开课课程查询”——“课程容量”查看课程选课人数,并合理制定培养计划中的课程;
5、课程GPA属性设置只能在未选课状态下进行;如已选课程教学班,但要修改课程GPA,需先退课,再修改培养计划中课程GPA属性,审核通过后方能选课;退课后因教学班满额无法选课者,责任自负;
三、选课
选课流程如下:
jaccount登录http://yjs.sjtu.edu.cn系统——查看所属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导师指导并同意)——根据培养计划选课——在“我的课表”查看并核对所选课程。
新生选课可在培养计划“草稿”状态下进行,“提交”操作在征得导师同意后,培养计划及选课操作全部完成后提交即可(截止时间9月26日20:00)。后续还需导师系统审核、院系审核。
培养计划未制定完成前勿必不要点“提交”。
1、所有课程必须学生本人选进教学班,选课容量已满的教学班,待已选同学退出后,可再选进教学班,无其他渠道选班;
2、政治课、英语课、数学课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相关事宜需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李老师,电话34206121;
3、《学术报告与研讨会》(除感知学院)、《专业实践》课程无需选择教学班;课程具体修读要求联系各系教辅老师;
4、选课完成后,务必查看课表确认所有已选课程,并按照课表参加课程学习;未选课学生不得参加课程学习、课程考核;选课结果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课表信息为准。
5、选课开放时间结束后,不可增选、退选、改选课程;选课学生须按课表参加课程学习;未完成选课学生不得参加课程学习、课程考核。
6、硕士研究生必修政治课《自然辩证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研究》,博士研究生必修政治课《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已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请同学们及时查看“我的课表”并按时上课;
7、电院研究生《学术英语》课程上课时间,学校统一安排在春季学期;
8、感知学院、网安学院《学术写作、规范与伦理》课程,春季开课。
四、课程成绩及重修重考
1、请各位同学自查培养计划内所有课程是否已修读完成,并达到培养方案要求;
2、请务必认真对待所有课程期末考试,培养计划中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必须申请重修(重考),但不得替换或取消;有过课程不及格记录的同学在申请落户上海时成绩评定为二等;
对于已修课程平均绩点(GPA)没有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可在所修计入GPA课程中选择成绩低于B-(不包含B-)的课程进行重修,经任课教师同意可以免听重考。每门课程的重修(重考)最多不超过2次;重修(重考)2次后仍未通过的,应予退学;
3、需重修重考者,需在课程开课学期提交重修重考申请,待审核通过后,务必通过重修选课界面自行选择教学班;
4、原课程成绩为不及格的,重修(重考)后的成绩达到B-或B-以上均按照B-记载,重修(重考)成绩为B-以下按照实际成绩记载。
其他相关通知见以下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