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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8]

研究生院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注册和上课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3-01-10

 

现将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注册和上课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和正式上课时间

全日制研究生:

注册时间:2013224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上课时间:2013225日起正式上课。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注册时间:2013223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上课时间:2013223日起正式上课。

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利用课间时间到所在学院进行注册。

各班可由班长收齐在23日到北二楼101E去注册

(新生报到见入学通知书)

医学院研究生具体安排详见医学院通知

二、注册地点

参加注册的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MBAMPAMPAcc工程硕士、法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翻译硕士等专业学位硕士生,研究生(异地教学点研究生除外)须持本人研究生证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

三、缴纳住宿费及培养费

春季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注册前须到学校财务处缴纳新学年住宿费; 2011级获得三等和四等学业奖助学金的硕士研究生,注册前须到学校财务处缴纳相应的培养费;自筹或委培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生、以及各类专业学位硕士生)尚未缴清培养费的、或按协议需再次缴纳培养费的,请于注册前到学校财务处缴纳培养费,并凭缴费收据办理注册手续,未缴费者不予注册。

缴费说明:

① 持有学校办理的中国银行银行卡的同学,请在218日前将所需缴纳费用存入中国银行银行卡内。

② 需到现场缴费的同学,闵行校区的同学请于2248:3016:30到闵行校区新行政楼底楼会计核算中心缴纳;徐汇校区的同学请分别于223日和2248:3016:30到徐汇校区财务处中院103室缴纳。

四、迟到请假

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事先向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旷课论处。未按时注册者必须书面说明原因,并于开学两周内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补办注册手续。未有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注册。未经请假,且逾期两周未办理注册手续者,将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五、延期毕业生

已办理延期毕业手续的研究生,须在开学两周内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

需要办理延期毕业手续的研究生,也须在开学两周内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办理并注册;逾期不予办理。

六、春季毕业生

2013年春季正常毕业的硕士生、博士生,不需参加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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