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培养工作
研究生院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注册和上课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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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13-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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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注册和上课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和正式上课时间 全日制研究生: 注册时间:2013年2月24日(星期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 上课时间:2013年2月25日起正式上课。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注册时间:2013年2月23日(星期六)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 上课时间:2013年2月23日起正式上课。 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利用课间时间到所在学院进行注册。 各班可由班长收齐在23日到北二楼101E去注册 (新生报到见入学通知书) 医学院研究生具体安排详见医学院通知。 二、注册地点 参加注册的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MBA、MPA、MPAcc、工程硕士、法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翻译硕士等专业学位硕士生,研究生(异地教学点研究生除外)须持本人研究生证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 三、缴纳住宿费及培养费 春季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注册前须到学校财务处缴纳新学年住宿费; 2011级获得三等和四等学业奖助学金的硕士研究生,注册前须到学校财务处缴纳相应的培养费;自筹或委培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生、以及各类专业学位硕士生)尚未缴清培养费的、或按协议需再次缴纳培养费的,请于注册前到学校财务处缴纳培养费,并凭缴费收据办理注册手续,未缴费者不予注册。 缴费说明: ① 持有学校办理的中国银行银行卡的同学,请在2月18日前将所需缴纳费用存入中国银行银行卡内。 ② 需到现场缴费的同学,闵行校区的同学请于2月24日8:30~16:30到闵行校区新行政楼底楼会计核算中心缴纳;徐汇校区的同学请分别于2月23日和2月24日8:30~16:30到徐汇校区财务处中院103室缴纳。 四、迟到请假 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事先向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旷课论处。未按时注册者必须书面说明原因,并于开学两周内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补办注册手续。未有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注册。未经请假,且逾期两周未办理注册手续者,将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五、延期毕业生 已办理延期毕业手续的研究生,须在开学两周内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 需要办理延期毕业手续的研究生,也须在开学两周内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办理并注册;逾期不予办理。 六、春季毕业生 2013年春季正常毕业的硕士生、博士生,不需参加注册。 |